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模拟灯光使用

 

模拟夜间灯光考试
“模拟夜间灯光使用考试”应在实际道路考试开始时,在车辆静止状态下进行,所有学员均应进行该项考试,考试员依据《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和方法》(GA1026-2017)中“夜间行驶考试操作要求、考试评判标准”进行判定,待本项考试结束后,再开始实际道路考试,本项考试不合格者不再进行实际道路考试。
待学员上车后,考试程序启动后就会播报模拟灯光考试口令,待系统报原地灯光模拟结束,请关闭所有灯光。并依据学员是否能够正确使用灯光做出评判。
注:每个口令要求在五秒内完成操作。 
起步准备动作如果在模拟夜间灯光考试前没有完成,在做完模拟灯光考试后可以继续完成。 
在模拟灯光考试完成后,车辆起步前考生还未进行绕车检查的,不合格。(当车补考的考生)可以下车完成绕车检查。

夜间行驶考核标准

▲ 不能正确开启灯光的,不合格;
▲ 同方向近距离跟车行驶时,使用远光灯的,不合格;
▲ 通过急弯、坡路、拱桥、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,不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的,不合格;
▲ 会车时不按规定使用近光灯的,不合格;
▲ 通过路口时使用远光灯的,不合格;
▲ 超车时未交替使用远近光灯提醒被超越车辆的,不合格;
▲ 在有路灯、照明良好的道路上行驶时,使用远光灯的,不合格;
▲ 在路边临时停车不关闭前照灯或不开启示廓灯的,不合格;
▲ 进入无照明、照明不良的道路行驶时不使用远光灯的,扣5分。